PAK15_notepenhikkiyougu20140312_TP_V-1.jpg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及專技人員律師高考考試規則規定,108年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第二試同時舉行,應試科目相同者並採同一試題,其中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85名。  --摘選自 考選部/最新消息

 
應考人於第一試報名時,須依應考資格規定及意願擇一選項同時報考「司法官及律師」類科,或僅報考「司法官」或「律師」類科,同時報考「司法官及律師」類科者,僅需繳交一筆報名費800元;第二試報名則須視第一試報名之考試是否獲錄取而定,如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均獲錄取,則第二試可選擇報考「司法官及律師」類科,或僅報考「司法官」或「律師」類科,第二試同時報考2項考試者仍僅收取一筆報名費1800元。
 
本2項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之錄取或及格標準,均依其所報名之考試規則規定,分別計算成績,並分別錄取或及格。其中律師考試第二試除應考與司法官相同之應試科目外,尚須應考選試科目,全程均到考者,始得計算為全程列考人數;司法官考試則尚有第三試口試。請應考人於第一試或第二試報名時,務必考量是否同時參加2項考試或僅參加其中1項考試,並依應考資格或第一試錄取情形,擇定報名「司法官」、「律師」或「司法官及律師」類科。
 
本2項考試第一試預定於108年4月30日至5月9日報名,並定於108年8月3日(星期六)在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預定於108年9月11日至17日報名,並定於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在臺北、高雄2考區同時舉行,有意報考之民眾可於報名時選擇考區,就近應試,詳情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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